《理虚元鉴》 汪绮石 明 129字
治劳三禁,一禁燥烈,二禁伐气,三禁苦寒是也。盖虚劳之痰,由火逆而水泛,非二陈、平劳之气,由肺薄而气窒,非青、枳、香、蔻、苏子等所豁之气。乃至饮食所禁,亦同药饵。
有因胃弱而用椒、胡、茴、桂之类者,其害等于二陈;有因烦渴而啖生冷鲜果之物者,其害同于知、柏;有因气滞而好辛辣快利之品者,其害甚于青、枳。此三禁不可不知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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