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学真传》 高秉钧 清 105字
水为阴,火为阳。水火之中,火尤重焉。盖水者阴也,阴不能生人,必藉火之阳而后能生。故水必藉火而后可饮,谷必藉火而后可食。夫在地为水,在天为寒,在地为火,在天为热,阳热之气,能生万物,若遇阴寒,物必杀矣。医者于水火之中,而知重轻之理,则生者多而杀者少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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