剂型 |
理血剂 |
组方 |
桃仁五十个,去皮尖大黄四两 桂枝二两,去皮 甘草二两,炙芒消二两 |
出处 |
《伤寒论》 |
主治 |
下焦蓄血证。少腹急结,小便自利,神志如狂,甚则烦躁谵语,至夜发热;以及血瘀经闭,痛经,脉沉实而涩者。 |
用法 |
右五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半,去滓,内芒消,更上火,微沸下火。先食温服五合,日三服,当微利。 |
病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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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解 |
证属瘀热互结下焦,治当因势利导,逐瘀泻热,以祛除下焦之蓄血。方中桃仁苦甘平,活血破瘀;大黄苦寒,下瘀泻热。二者合用,瘀热并治,共为君药。芒硝咸苦寒,泻热软坚,助大黄下瘀泻热;桂枝辛甘温,通行血脉,既助桃仁活血祛瘀,又防硝、黄寒凉凝血之弊,共为臣药。桂枝与硝、黄同用,相反相成,桂枝得硝、黄则温通而不助热;硝、黄得桂枝则寒下又不凉遏。炙甘草护胃安中,并缓诸药之峻烈,为佐使药。 |
化栽 |
后世对本方的运用有所发展,不论何处的瘀血证,只要具备瘀热互结这一基本病机,均可加减使用。对于妇人血瘀经闭、痛经以及恶露不下等症,常配合四物汤同用;如兼气滞者,酌加香附、乌药、枳实、青皮、木香等以理气止痛。对跌打损伤,瘀血停留,疼痛不已者,加赤芍、当归尾、红花、苏木、三七等以活血祛瘀止痛。对于火旺而血郁于上之吐血、衄血,可以本方釜底抽薪,引血下行,并可酌加生地、丹皮、栀子等以清热凉血。 |
禁忌 |
表证未解者,当先解表,而后用本方。因本方为破血下瘀之剂,故孕妇禁用。 |
方歌 |
桃核承气五般施,甘草硝黄并桂枝,瘀热互结小腹胀,蓄血如狂最相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