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害〕苦寒,大损胃气,无实火者忌之。虽能除实热,泄肝胆,然胃虚血少者,不可轻试。

凡病脾胃两虚,虚而有热者,皆忌服。亦勿空腹服,令人溺不禁,以其泄太甚故也。

〔利〕大苦大寒,沉阴下行,入肝胆而泻火,兼入膀胱肾经,除下焦湿热,能明目。柴胡为主,龙胆为使,目疾要药。若目疾初起,宜发散,忌用寒凉;治小儿客忤惊疳,忌地黄。赤小豆,贯众为使。

〔修治〕二、八月,十二月,采得阴干,甘草汤浸一宿,漉出曝干用,或酒浸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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