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女为男法第八

《妇人大全良方》 陈自明 南宋 266字

论曰∶阳施阴化,所以有娠。遇三阴所会,多生女子。但怀娠三月,名曰始胎。血脉不流,象形而变。是时男女未定,故令于未满三月间服药方术,转令生男也。其法以斧置妊妇床下,系刃向下,勿令人知。恐不信者,令待鸡抱卵时,根据此置窠下,一窠尽出雄鸡。此虽未试,亦不可不知。凡受胎三月,遂物变化。故古人立胎教,能令子生良善、长寿、忠效、仁义、聪明、无疾,盖须十月之内常见好景象。毋近邪僻,真良教也。如有触忤伤胎,治各有法。

又自初觉有娠,取弓弩弦缚妇人腰下,满百日去之,紫宫玉女秘法也。妊娠三月以前,取雄鸡尾尖上长毛三茎,潜安妇人卧席下,勿令知之,验。

又取夫发及手、足甲,潜安卧席下,勿令知之。

又妊娠才满三月,要男者,以雄黄半两衣中带之;要女者,以雌黄带之。

目录
设置
手机阅读

手机扫码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