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食犬肉不消,心下坚,或腹胀,口干大渴,心急发热,妄语如狂,或洞下方

《金匮悬解》 黄元御 191字

杏仁一升,合皮熟,研用

以沸汤三升,和取汁,分三服。利下肉片,大验。

妇人妊娠,不可食兔肉、山羊肉及鳖、鸡、鸭,令子无声音。兔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,令人面发黄。兔肉着干姜食之,成霍乱。凡鸟自死,口不闭,翅不合者,不可食之。诸禽肉,肝青者,食之杀人。鸡有六翮四距者,不可食之。乌鸡白首者,不可食之。鸡不可共胡蒜食之,滞气。一云鸡子。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。雉肉久食之,令人瘦。鸡卵不可合鳌肉食之。妇人妊娠食雀肉,令子淫乱无耻。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。燕肉勿食,入水为蛟龙所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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