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毒食伤胎

《女科经纶》 肖埙 154字

《快捷方式方》曰∶妊妇或食毒物,或误服草药,伤动胎气,下血不止,胎尚未损,服之可安,已死,服之可下。用桂、桃仁、丹皮、赤芍、茯苓,名夺命丸,淡醋汤下,丹溪亦称其妙。

慎斋按∶以上七条,序胎前有伤胎证也。妊娠怀胎。或饮食不慎,起居不时,则有伤胎之患。而胎之伤也不一,有惊恐坠仆,有热病诸疾,有筑磕、毒药、毒食种种,均足致胎之伤。此非脉之可凭,必须医者数问。以悉其情,而后可以审证施治也。

目录
设置
手机阅读

手机扫码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