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后去邪必兼补剂

《女科经纶》 肖埙 142字

何松庵曰∶产后气血大损,诸事必须保重,切不可恃健劳碌,致内伤外感六淫七情诸证,为患莫测。故产后证,先以大补气血为主。虽有他证,以末治之。或欲去邪,必兼补剂为当,不宜专用峻厉,再损血气。

慎斋按∶以上四条,序治产后有攻补之法也。子和之论,专主攻邪。丹溪之论,专主补虚。两贤之法,各自有见,而丹溪之说为长。故必合《良方》、正宗二说以参之,乃攸当也。

目录
设置
手机阅读

手机扫码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