妇人胎孕变常记

《女科经纶》 肖埙 107字

李时珍曰∶女子二七天癸至,七七天癸绝,其常也。有女年十二、十三而生子,如褚记室所载,平江苏达卿之女,年十二受孕,有妇人年五十、六十而生子,如《辽史》所载,亟普妻,年六十,生二男一女。此又异常之尤,学医者宜留心焉。

慎斋按∶以上三条,序胎孕育产,有迟速变异之证也。

目录
设置
手机阅读

手机扫码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