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阴阳大论》云∶春气温和,夏气暑热,秋气清凉,冬气冷冽,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。冬时严寒,万类深藏,君子固密,则不伤于寒。触冒之者,乃名伤寒耳。其伤于四时之气,皆能为病,以伤寒为毒者,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。中而即病者,名曰伤寒,不即病者,寒毒藏于肌肤,至春变为温病,至夏变为暑病,暑病者,热极重于温也。
成注《内经》曰∶先夏至为温病,后夏至为暑病,温暑之病,本于伤寒而得之。
正误∶按∶十二经络,与夫奇经八脉,无非营卫气血,周布一身而营养百骸。是以天真元气,无往不在,不在则麻木不仁。造化之机,无刻不运,不运则颠倒仆绝。然风寒暑湿之邪,与吾身之营卫,势不两立,一有所干,疾苦作矣,苟或不除,不危即毙。上文所言冬时严寒所伤,中而即病者为伤寒,不即病者,至春变为温病,至夏变为暑病。然风寒所伤,轻则感冒,重则伤寒,即感冒一证,风寒所伤之最轻者,尚尔头疼身痛、四肢拘急、鼻塞声重、痰嗽喘急、恶寒发热,当即为病,不能容隐,今冬时严寒所伤,非细事也,反能藏伏过时而发耶?更问何等中而即病?何等中而不即病?何等中而即病者头痛如破,身痛如杖,恶寒项强,发热如炙,或喘或呕,甚则发痉,六脉疾数,烦躁不宁,至后传变,不可胜言,仓卒失治,乃致伤生;何等中而不即病者,感则一毫不觉,既而延至春夏,当其已中之后,未发之前,饮食起居如常,神色声气,纤毫不异,其已发之证,势不减于伤寒。况风寒所伤,未有不由肌表而入,所伤皆营卫,所感均系风寒,一者何其 懵,中而不觉藏而不知;一者何其灵异,感而即发。发而根属同源而异流,天壤之隔,岂无说耶?既无其说,则知温热之原,非风寒所中矣。且言寒毒藏于肌肤之间,肌为肌表,肤为皮之浅者,其间一毫一窍,无非营卫经行所摄之地,即感冒些小风寒,尚不能稽留,当即为病,何况受严寒杀厉之气,且感于皮肤最浅之处,反能容隐者耶?以此推之,必无是事矣。凡治客邪大法,要在表里分明,所谓未入于腑者,邪在经也,可汗而已;既入于腑者,邪在里也,可下而已。果系寒毒藏于肌肤,虽过时而发,邪气犹然在表,治法不无发散,邪从汗解。后世治温热病者,若执肌肤在表之邪,一投发散,是非徒无益,而又害之矣!
凡病先有病因,方有病证,因证相参,然后始有病名,稽之以脉,而后可以言治。假令伤寒中暑,各以病邪而立名,今热病以病证而立名,上文所言暑病,反不若言热病者,尚可模糊,若以暑病为名,暑为病邪,非感盛夏之暑,不可以言暑病,若言暑病,乃是香薷饮之证,彼此岂可相混?凡客病感邪之重,则病甚,其热亦甚;感邪之轻,则病轻,其热亦微,热之微甚,存乎感邪之轻重也。二、三月及八、九月,其时亦有病重,大热不止,失治而死者。
五、六月亦有病轻热微不药而愈者。凡温病四时皆有,但仲夏感者多,春秋次之,冬时又次之,但可以时令分病之多寡,不可以时令分热之轻重也。
是以辛苦之人,春夏多温热病者,皆由冬时触寒所致,非时行之气也。凡时行者,春应暖而反大寒,夏应大热而反大凉,秋时应凉而反大热,冬时应寒而反大温,此非其时有其气,是以一岁之中,长幼之病多相似者,此则时行之气也。
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,或有至而太过者,或未应至而至者,此成病气也。
正误∶春温、夏热、秋凉、冬寒乃四时之常,因风雨阴晴稍为损益。假令春应暖而反多寒,其时必多雨;秋应凉而热不去者,此际必多晴;夫阴晴旱潦之不测,寒暑损益安可以为拘?此天地四时之常事,未必为疫。夫疫者,感天地之戾气也。戾气者,非寒、非暑、非暖、非凉,亦非四时交错之气,乃天地别有一种戾气,多见于兵荒之岁,间岁亦有之,但不甚耳。上文所言,长幼之病多相似者,此则为时行之气,虽不言疫,疫之意寓是矣。盖缘不知戾气为交错之气而为疫,殊不知四时之气,虽损益于其间,及其所感之病,终不离其本源。假令正、二月应暖,偶因风雨交集,天气不温暖,而多春寒。所感之病,轻则为感冒,重则为伤寒,原从感冒伤寒法治之,但春寒之气,终不若冬时严寒杀厉之气为重,投剂不无有轻重之分,此即应至而不至,至而不去二事也。
又如八九月,适多风雨,偶有暴寒之气先至,所感之病,大约与春寒仿佛,深秋之寒,终不若冬时杀厉之气为重,此即未应至而至。即冬时严寒倍常,是为至而太过,所感亦不过即病之伤寒耳。假令夏时多风雨,炎威少息,为至而不及。时多亢旱,烁石流金,为至而太过。
太过则病甚,不及则病微,至于伤暑一也,其病与四时正气之序何异耶?治法无出于香薷饮而已。
其冬时有非节之暖,名曰冬温。
正误∶此即未应至而至也。按∶冬伤于寒,至春变为温病,今又以冬时非节之暖为冬温。一感于冬寒,一感于冬温,一病两名,寒温悬绝,然则脉证治法又何似耶?夫四气乃二气之离合也,二气即一气之升降也,升极则降,降极则升;升降之极,为阴阳离,离则亢,亢气致病。
亢气者冬之大寒,夏之大暑也。将升不升,将降不降,为阴阳合,合则气和,气和则不致病。
和气者即春之温暖,秋之清凉也。是以阴极而阳气来和,为温暖;阳极而阴气来和,为清凉,斯有既济之道焉。《易》曰∶一阴一阳为之道。偏阴偏阳为之疾。得其道,未有反致其疾者。若夫春寒秋热,为冬夏之偏气,倘有触冒之者,固可以为疾;亦无出于感寒伤暑,未可以言疫。若夏凉冬暖,转得春秋之和气,岂有因其和而反致疾者?所以但见伤寒中暑,未尝见伤温和而中清凉也。
温暖清凉,未必为病,又乌可以言疫?
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,天有暴寒者,此皆时行寒疫也。三月四月,或有暴寒,其时阳气尚弱,为寒所折,病热犹轻。五、六月,阳气已盛,为寒所折,病热为重。七、八月,阳气已衰,为寒所折,病热亦微,其病与温暑相似,但有殊耳。
正误∶按∶四时皆有暴寒,但冬时感严寒杀厉之气,名伤寒,为病最重,其余三时寒微,为病亦微。又以三时较之,盛夏偶有些小风寒,所感之病更微矣。此则以感寒之重,病亦重而热亦重;感寒之轻,病亦轻而热亦轻。是重于冬而略于三时,至夏而又略之,此必然之理也。上文所言,三四月,阳气尚弱,为寒所折,病热犹轻;五六月,以其时阳气已盛,为寒所折,病热为重;七八月其时阳气已衰,为寒所折,病热亦微。由是言之,在冬时阳气潜藏,为寒所折,病热更微,此则反见夏时感寒为重,冬时感寒为轻,前后矛盾,于理大违。交春夏秋三时,偶有暴寒所着,与冬时感冒相同,治法无二,但可名感冒,不当另立寒疫之名。若又以疫为名,殊类画蛇添足。
- 上卷
- 原病
- 温疫初起
- 传变不常
- 急证急攻
- 表里分传
- 热邪散漫
- 内壅不汗
- 下后脉浮
- 下后脉复沉
- 邪气复聚
- 下后身反热
- 下后脉反数
- 因证数攻
- 病愈结存
- 下格
- 注意逐邪勿拘结粪
- 蓄血
- 发黄
- 邪在胸膈
- 辨明伤寒时疫
- 发斑战汗合论
- 战汗
- 自汗
- 盗汗
- 狂汗
- 发斑
- 数下亡阴
- 解后宜养阴忌投参术
- 用参宜忌有前利后害之不同
- 下后间服缓剂
- 下后反痞
- 下后反呕
- 夺液无汗
- 补泻兼施
- 药烦
- 停药
- 虚烦似狂
- 神虚谵语
- 夺气不语
- 老少异治
- 妄投破气药论
- 妄投补剂论
- 妄投寒凉药论
- 大便
- 小便
- 前后虚实
- 脉厥
- 脉证不应
- 体厥
- 乘除
- 下卷
- 杂气论
- 论气盛衰
- 论气所伤不同
- 蛔厥
- 呃逆
- 似表非表,似里非里
- 论食
- 论饮
- 损复
- 标本
- 行邪伏邪之别
- 应下诸证
- 应补诸证
- 论阴证世间罕有
- 论阳证似阴
- 舍病治药
- 舍病治弊
- 论轻疫误治每成痼疾
- 肢体浮肿
- 服寒剂反热
- 知一
- 四损不可正治
- 劳复、食复、自复
- 感冒兼疫
- 疟疫兼证
- 温疟
- 疫痢兼证
- 妇人时疫
- 妊娠时疫
- 小儿时疫
- 主客交
- 调理法
- 统论疫有九传治法
- 正名
- 《伤寒例》正误
- 诸家温疫正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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