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胎死腹中

《济阴纲目》 武之望 203字

准绳云∶产难子死腹中者,多因惊动太早,或触犯禁忌,致令产难,胞浆已破,无血养胎,枯涸而死故也。须验产母舌,若青黑,其胎死矣,当下之。

大法寒者,热以行之;热者,凉以行之;燥者,滑以润之;危急者,毒药下之。

一稳婆之女,勤苦负重,妊娠腹中阴冷重坠,口中甚秽,余意其胎必死,令视其舌,果青黑,与朴硝半两许服之,随下秽水而愈。(其有用攻击之药而无益者,以产母之本气竭而神不使也,宜补之)

一妇胎死,服朴硝而下秽水,肢体倦怠,气息奄奄,用四君为主,佐以四物、姜、桂调补而愈。(愚意虚剧者,朴硝同补剂下之,何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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