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经中品)

数犯此者,此字指生气言。

【气味】苦平,无毒。

【主治】主寒热邪气,寒湿风痹,肢节痛,下水,利小便。

【核】曰∶出飞鸟山谷,及甘松、龙洞、泾州、 州、岐州诸处。枝干高五六寸,叶婆娑如莴苣叶,茎梗俱青。六月开花紫色似葛花,当月结子。根黄色,长尺许,作罗纹交斜,其文左列者佳,右列者不堪入药,令人发香港脚病也。修治,认取脚文左列者,拭去黄白毛,还元汤浸一宿,日干用。菖蒲为之使,恶牛乳。

先人云∶人身直者为经,横者为络,络之下注者为孙。肌腠之邪,多从孙人,次薄于络,复

【 】曰∶根有罗纹,左旋者入药,盖天道左旋,而人生气从之。经云∶自古通天者生之本,天地之间,六合之内,其气九州九窍,五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。数犯此者,则邪气伤人,内闭九窍,外壅肌肉,卫气散解,是以本经用治寒热邪气,或风寒湿痹,致骨节水道,反从地道右旋者,使顺天运,以转玉玑。别录诸家,用治转胞口噤,目暗耳鸣,即九窍内闭。

用治痈疽黄胆,传尸骨蒸,即肌肉外壅。用治手足不遂,通身挛急,即卫气散解。设左右无别,天道逆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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