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五

《医宗金鉴》 吴谦 1.45千字

少阴脉紧而沉,紧则为痛,沉则为水,小便即难,脉得诸沉者,当责有水,身体肿重。

【按】

脉得诸沉者一条,乃始论水气病之脉,当列于篇首。但古本脉得诸沉之上,有「少阴脉紧而沉……」四句,文义不属,并有脱简,不释。

【注】

欬喘而不肿胀,谓之痰饮:肿重而不欬喘,谓之水气。沉脉得于诸部,身体不肿重者,当责为气也;肿重者当责有水也。以水蓄于里,故脉沉;水溢于表,故肿重也。

水病脉出者,死。

【注】

水病肉肿,脉当不见,今脉出者,是气外散也,故死。

【集注】

沈明宗曰:脉得诸沉,沉为气郁,不行于表,则络脉虚,虚即水泛皮肤肌肉,故身体肿重,当责有水。但沉为正水,而正水乃阴盛阳郁,脉必沉极,若陡见浮起,是真气离根之象,故曰:水病脉出者死。若风、皮二水脉浮洪,不在此例。

问曰:病下利后,渴饮水,小便不利,腹满阴肿者,何也?答曰:此法当病水,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,自当愈。

【注】

病下利则虚,其土伤其津也,土虚则水易妄行,津伤则必欲饮水。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,则水精输布,何水病之有?惟小便不利,则水无所从出,故必病水。病水者脾必虚,不能制水,故腹满也;肾必虚,不能主水,故阴肿也。于此推之,凡病后伤津,渴欲饮水,小便不利者,皆当防病水也。

【集注】

程林曰:病下利,则脾土衰而津液竭,故渴引饮;而土又不能制水,故小便不利,脾恶湿,故腹满;肾主水,故阴肿,此为病水无疑。若小便利则水行,汗出则水散,虽不药而亦自愈矣。

夫水病人,目下有卧蚕,而目鲜泽,脉伏,其人消渴。病水腹大,小便不利,其脉沉绝者,有水,可下之。

【按】

其人消渴之下,古本有「病水腹大,小便不利,其脉沉绝者,有水可下之」四句,与上文义不属,当另分为一条,在本门五条之次,始合里水脉证。

【注】

目下窠,太阴也。目下微肿,水也。惟土不能制水,则水泛溢为病,故水始病必先见微肿于目下也。有卧蚕状,水病证也,面目鲜泽,水病色也;沉甚脉伏,水病脉也;消渴引饮,水病因也,此皆水病先见之征也。

【集注】

赵良曰:『内经』:色泽者,病溢饮,溢饮者,渴而多饮,溢于肠胃之外,又曰:水阴也,目下亦阴也,腹者至阴之所居也,故水在腹,便目下肿也。『灵枢』曰:水始起也,目下微肿如蚕,如新卧起之状,其人初由水谷不化津液,以成消渴,必多饮,多饮则水积,水积则气道不宣,故脉伏矣。

沈明宗曰:水外走则泛溢于皮肤肌肉,内逆则浸淫于脏腑肠胃,相随胃脉上注于面,目下如卧蚕之状;水主明亮而光润,故面鲜泽,为水病之验也。然水病因阳微阴盛,经隧不利,所以脉伏,而胃中津液水饮,外溢皮肤肌肉,不溉喉舌,故作消渴,诚非真消渴也。

师曰:诸有水者,腰以下肿,当利小便;腰以上肿,当发汗乃愈。

【注】

诸有水者,谓诸水病也。治诸水之病,当知表里上下分消之法。腰以上肿者水在外,当发其汗乃愈,越婢、青龙等汤证也;腰以下肿者水在下,当利小便乃愈,五苓、猪苓等汤证也。

【集注】

赵良曰:身半以上,天之分,阳也;身半以下,地之分,阴也。而身之腠理行天分之阳,小便通地分之阴。故水停于天者,开腠理而水从汗散;水停于地者,决其出关而水自出矣。即『内经』开鬼门、洁净府法也。

尤怡曰:发汗利小便,因其势而利导之也。

病水腹大,小便不利,其脉沉绝者,有水,可下之。

【注】

上条为水之在外、在下者立法也。若水在里者,非其治矣。腹者至阴脾也,故病水必腹大也。水蓄于内,故小便不利也。其脉沉绝,即伏脉也。脉伏腹大,小便不利,里水已成,故可下之。十枣、神佑之类,酌而用之可也。

【集注】

程林曰:腹大者,为水在里,小便不利者,为水不行,是以脉必沉伏也,故宜下之以利其水。

里水者,一身面目黄肿,其脉沉,小便不利,故令病水;假如小便自利,此亡津液,故令渴也,越婢加术汤主之。

【按】

「越婢加术汤主之」七字,当在后「太阳病,脉浮而紧条,发汗即愈」之下,文义始属,必是错简。在此观其里有水之文,自可知非越婢加术汤发表之药所能治矣。

【注】

此承上条言里水未实,不可下、不可利之义也。里水者,谓里有水也。一身面目黄肿,有水之证也;脉沉,有水之脉也。虽有是证脉,犹必渴而小便不利腹大者,始为里有水也。设不腹大满急,此里水未实,不可下也。若小便自利,此亡津液作渴,非里有水作渴,亦不可利小便也。

【集注】

尤怡曰:里水,水从里积,与风水不同,故其脉不浮而沉,而盛于内者,必溢于外,故一身面目悉黄肿也。水病小盒饭不利,今反自利,则津液消亡,水病已,而渴病起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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