妇人妊娠第二十

《医宗金鉴》 吴谦 176字

师曰:妇人得平脉,阴脉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无寒热,名妊娠,桂枝汤主之。于法六十日,当有此证,设有医治逆者,却一月加吐下者,则绝之。

妇人怀娠六、七月,脉弦,发热,其胎愈胀,腹痛恶寒者,少腹如扇,所以然者,子藏开故也,当以附子汤温其藏。

妇人怀妊,腹中□痛,当归芍药散主之。

妊娠,小便难,饮食如故,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。

妇人伤胎,怀身腹满,不得小便,从腰已下重,如有水气状,怀身七月,太阴当养不养,此心气实,当刺泻劳宫及关元,小便微利则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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